加拿大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IRPA)所设立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家庭们能够在加拿大团聚。
“IRPA 3 (1) The objectives of this Act with respect to immigration are
(d) to see that families are reunited in Canada;”
如果您的家人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者拥有加拿大国籍并且在18岁以上,那他将可以担保他的亲人来到加拿大生活,学习,工作。
家庭团聚分为以下几类:
- 配偶或者同居伴侣团聚
- 未成年子女或者收养子女的团聚
- 父母或者祖父母团聚
- 配偶或者同居伴侣团聚
如果你的配偶或者同居伴侣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或者拥有加拿大国籍,那么他可以担保你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配偶或者同居伴侣团聚有2类,一类为境内申请,一类为境外申请。境内申请者可获得配偶工签(Open Work Permit),在等待永久居民身份时可以合法的在加拿大工作。
- 未成年子女或者收养子女团聚
若您的子女(包含收养子女,配偶的子女)未到22岁,并且为单身,则您可以担保您的未成年子女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到加拿大工作,生活, 学习。
- 父母和祖父母团聚
通过父母和祖父母团聚计划,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以及公民可以担保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来加拿大,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年龄超过18岁
- 并且居住在加拿大
- 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公民身份,或者根据加拿大印第安人法案在加拿大注册为印第安人
- 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支撑家人在加拿大的生活,达到加拿大政府要求的最低财力标准
加拿大政府所有求的最低收入标准(魁北克省除外)
资料来源:http://www.cic.gc.ca/english/helpcentre/answer.asp?qnum=1445&top=14